“打造專屬潮流派對”“運營治愈系社區空間”“策劃趣味攜寵社交”……打開招聘軟件,這類帶著文藝與個性標簽的“主理人”崗位,正吸引著大批追求新潮的年輕人。近兩年,“主理人”這個自帶“自由”“創意”光環的頭銜,在新業態浪潮中迅速“破圈”,儼然成為新潮職業的代名詞。然而光鮮背后,“主理人”的身份卻愈發模糊:有人手握品牌所有權,是真正的創業老板;有人實則干著銷售、運營的基礎工作;還有人被企業以“主理人”名義招募,最終陷入勞動權益受損的困境。專家明確表示,“主理人”并非法律概念,其身份界定的核心,從來不是頭銜,而是實際的權利義務關系。
“主理人”一詞最初有清晰內涵,特指將個人特質與品牌特性深度綁定的創造者,是新消費與個性化表達的產物,多應用于時尚、設計等小眾領域。但隨著社交媒體傳播與新消費內容繁榮,這一概念不斷“破圈”,適用語境愈發多樣,詞義逐漸被稀釋甚至扭曲。如今,從品牌創始人、創業合伙人,到承擔具體執行任務的普通員工,皆可被冠以“主理人”之名,就連賣雞排的商家、戶外徒步團帶隊、劇本殺DM,都紛紛用上這一頭銜,網友不禁疑惑: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主理人?
《工人日報》記者梳理發現,當前語境下的“主理人”主要涵蓋三類情況。第一類是品牌創始人,自主出資并承擔經營風險,選擇“主理人”頭銜多為拉近與受眾距離,或適配初創公司的多元工作內容。比如胡來即興戲劇主理人阿當,便認為“主理人”比“創始人”“老板”更親和,便于與觀眾溝通;某教育培訓機構創始人也表示,這一頭銜既能體現所有權,也能概括自身繁雜的日常工作。第二類是創業合伙人,與其他合作者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共同負責品牌日常經營。北京一家按摩店合伙人王先生便以“主理人”自居,與伙伴共同應對經營中的盈虧與問題。第三類則是企業雇傭的普通員工,企業以“主理人”為噱頭招募,從業者負責具體事務執行,這類崗位多集中在寵物旅行、小院運營等新業態,本質仍是基礎服務或執行類工作。
北京論法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聶仕霞指出,“主理人”并非嚴格意義上的職業形態,概念濫用不僅讓大眾產生認知偏差,更給法律關系界定埋下隱患。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教授范圍進一步解釋,創始人和合伙型主理人,更接近個體工商戶或公司股東,核心是自主出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靠個人技能運營品牌;而雇傭型主理人的身份判定,關鍵看是否受企業管理——若雙方關系松散、不受管理約束,則屬于勞務關系;若企業有明確考勤、考核制度,從業者需接受管理、從事有報酬的指派工作,便符合勞動關系認定標準,理應享有勞動者合法權益。
值得警惕的是,部分企業正將“主理人”頭銜當作用工套路,通過“魅力化包裝”傳統崗位,模糊雇傭關系本質,進而降低用工成本。不少招聘信息中,崗位描述含糊其辭、職責邊界不清,借著“主理人”名頭,把線下用戶拓展包裝成“戀情主理人”,把新媒體營銷、客服、管家等雜活整合為“新空間主理人”,用“品牌共創者”“陪伴品牌成長”等話術吸引求職者,實際工作與“文藝”“自由”的定位相去甚遠。更有企業為逃避法定義務,不與從業者簽訂勞動合同,轉而簽署承包協議等民事合同,用“業績分成”替代固定工資,讓求職者誤以為自己是“創業伙伴”,實則既無股東權利,也無法主張加班費、社保等核心權益,一旦出現工傷、欠薪等糾紛,維權難度大幅增加。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曾審理過相關案例:李某入職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又追加“主理人協議”約定業績分成,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續簽勞動合同必須同步續簽“主理人協議”。最終法院認定,“主理人協議”僅為勞動關系內的業務約定,不能替代勞動合同,更不能作為續簽勞動合同的附加條件,明確了雇傭型主理人的勞動者身份邊界。此外,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發布的案例也顯示,某公司以“派對主理人”張某未完成考核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因公司從未明確告知業績目標,法院判定解除依據不足,支持勞動者權益。這兩起案例均證明,企業靠“主理人協議”規避勞動關系、逃避法定義務的操作,在法律層面行不通。
新職業蓬勃發展是社會進步的體現,但必須以清晰的權責界定和堅實的權益保障為基石,不能讓華麗頭銜消解勞動尊嚴與法定權利。對勞動者而言,應聘時需擦亮眼睛,仔細甄別崗位實質,拒絕模糊不清的用工協議,務必與企業明確約定工作內容、考核標準、薪酬結構等關鍵事項,同時養成工作留痕習慣,妥善保存勞動合同、工作證、考勤記錄、勞動報酬憑證等證據,關鍵時刻守護自身權益。對招聘平臺來說,需履行審核責任,規范崗位描述的真實性與規范性,杜絕虛假包裝與誤導性信息。對監管部門而言,應加強新業態用工調研與監管,及時發布相關指引和典型案例,嚴厲打擊以創新為名行侵權之實的用工行為。
“主理人”現象是觀察當下勞動力市場演變的重要窗口,既折射出新業態的活力,也暴露了用工規范的短板。鼓勵靈活就業與創業精神的同時,更要筑牢勞動者權益保護防線,明確權責對等的底線。職業稱謂可以千變萬化,但勞動法定權利不容侵犯,唯有讓“主理人”名副其實,才能讓這一充滿想象力的新角色,真正成為釋放創造力的機會,而非用工侵權的幌子,這既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也是新職業行穩致遠的核心前提。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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