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近日公示第四批鼓勵仿制藥品建議目錄。該目錄納入21個藥品,涉及腫瘤、神經系統、內分泌及代謝、泌尿系統疾病等治療用藥。

仿制藥是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仿制藥是與原研藥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劑型、給藥途徑和治療作用的藥品。今年,國家衛健委等部門組織專家,對國內專利即將到期尚未提出注冊申請及臨床供應短缺(競爭不充分)的藥品進行遴選論證,提出第四批鼓勵仿制藥品建議目錄。

此前,國家衛健委等部門已發布三批鼓勵仿制藥物目錄,共納入89個藥品,涉及罕見病用藥、治療地中海貧血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的藥品。鼓勵仿制藥品目錄內藥品可按程序優先申報納入國家醫保目錄。前兩批目錄中,已有14個藥品通過納入優先審評審批程序予以上市許可,12個藥品通過談判進入國家醫保目錄,降低患者用藥負擔,提高臨床用藥可及。

為保障鼓勵仿制藥品目錄順利實施,國家衛健委聯合國家醫保局、國家藥監局等部門已建立跨部門信息共享、溝通會商和協同創新機制,推進鼓勵仿制藥品研發、注冊、生產、使用、報銷等配套政策銜接協同。

此外,多部門將堅持按與原研藥質量和療效一致的原則受理和審評審批仿制藥,并加快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細化落實鼓勵企業開展一致性評價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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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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